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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实际认缴的注册资金是否需要贴花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6-04-08 08:52:46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问:公司登记制度改革以后,公司设立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不再受到限制,公司当时注册资金为50万元,成立后一直未实际认缴,是否要缴纳印花税?

答:根据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和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4025号)规定,对记载资金的账簿,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。如企业并未实际认缴出资,会计账簿上无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金额,不需要缴纳印花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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